个人债务

征信报告上有错误记录,怎么申请异议?

征信报告中的错误信息可依法提出异议。申请应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逾期记录无法通过付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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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在申请房贷时被告知征信报告存在不良记录,银行拒绝放贷。她查询后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中有一笔从未办理过的消费贷款逾期记录,金额3万元,贷款机构为某消费金融公司。刘女士从未在该机构借过款,身份证也没有丢失过,怀疑是他人冒用身份办理贷款,或者机构报送信息出错。

征信异议是法律赋予信息主体的正当权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我们为刘女士制定了异议处理方案:首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交异议申请,要求对这笔可疑贷款进行标注和核查;其次,向该消费金融公司发出书面异议函,要求其提供贷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以及借款人身份核验材料;第三,如确认是冒名贷款,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金融机构删除错误信息、消除影响。

经核查,该消费金融公司无法提供刘女士本人签署的合同,且放款账户并非刘女士名下账户,最终认定系机构内部审核疏漏导致的错误报送。该公司向征信中心申请了信息更正,刘女士征信报告中的不良记录被删除,房贷申请也得以继续推进。

需要强调的是,征信异议只针对错误信息,真实的逾期记录无法通过异议申请删除,更不存在“付费修复征信”“内部渠道洗白征信”的合法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已多次提醒公众,任何声称可以删除真实征信逾期记录并收费的行为均属违法甚至诈骗。如果您的征信报告存在错误,应依法提出异议;如果确有逾期,应通过正常还款和良好信用行为逐步修复信用。